遇到拆迁,拆迁补偿就成为关注焦点,因为这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那么,您知道2020年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城市中房屋的补偿,不低于征收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市场价。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各地方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授权,通常采取了“重置成本价”的补偿标准。
所谓的“重置成本价”,就是上一年度建造相同结构、相同标准、相同质量的房屋所需的价格。现实中,征地单位会委托评估公司对拟征土地上的房屋进行评估,确定房屋补偿的重置成本。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除了“重置成本”标准外,集体土地上房屋也可以参照城市房屋的“市场价”标准进行补偿,但必须要满足如下几个条件:一是征收土地时未进行安置补偿、二是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被划入城市规划区、三是需要退还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这里也告诉您判断房屋项下土地是否属于城市规划区的方法:一是在城乡规划局的官网上进行查询,城市规划图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主动公开对象;二是行政机关未公开或者您查询有困难时,可以向当地的城乡规划局申请信息公开,城乡规划局是规划信息的制作机关,属于适格的被申请人。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根据《征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根据《征收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根据被征收拆迁的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的费用、停产停业的损失等等进行确定。房屋拆迁补偿通常都是由拆迁方制定相应的补偿方案经公示后确定并支付给被拆迁方。
网站版权归甜柚网所有 湘ICP备18004154号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