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拆迁过程中,都涉及到了违章建筑的问题,但是对于违章建筑的界定却不是很清楚,导致有些被非法认定的建筑错过了最佳的维权时机。今天就来跟大家讲解哪些情形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
一、凡未取得市规划管理部门施工许可证而施工的工程,包括住户进行室内装修未经申报的装修工程及不按规定安装空调机的。
二、虽有施工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工程。
三、在期满后仍不拆除的一切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四、在现有房屋四周、屋顶阳台等处擅自搭建的一切附属建筑物。
五、未经批准在人行道、马路边搭建的货亭等。
六、未经批准占用道路、人行道、楼梯通道等修建的房屋及其他临时性设施。
七、私人在小区内擅自占用公用土地修建或扩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和穿过墙体安装煤气管。
八、其他违反城市规划法律的建筑物、构筑物。
九、未经批准擅自搭建的雨蓬等。
违建对现在的拆迁来说一点都不陌生,这也成为拆迁方压低补偿的一个手段,只要你的房屋没有相关证件,在拆迁来临时都有可能被认定为违建,收到限期拆除告知书,如果不拆的还有可能被强拆,此时我们应该注意,判定违建的主体是否具有认定资格,房屋是否是因为历史原因或其它问题造成的没有相关证件,也应该依照法律判断认定程序,告知书等是否合理合法,告知书中的内容是否属实,处罚的主体是否正确,有没有相关听证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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