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一词从字面上看,词字面上是指对土地上建筑物和部件的拆迁,而“拆迁”是指原土地使用者的搬迁,征用一词的基础是土地征用,然后是拆除土地上的房屋,那么征收和拆迁有什么区别呢?
1、 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
国家建设征收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关于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规定;
城市房屋拆迁适用《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
2、 适用范围不同。
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适用范围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城市房屋拆迁的适用范围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
3、 行为所指向的标的不同。
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指向的标的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城市房屋拆迁指向的标的是房屋。
4、 法律后果不同。
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导致的法律后果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消灭;
城市房屋拆迁导致的法律后果是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消灭以及房屋产权的等价调整或者价值的交换。
很显然,征收土地与房屋拆迁是不同的行政管理行为,依法分别由负有相应职能的行政机关行使管理权。
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某些地方由一个机关统一负责土地管理和房产管理(或者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该机关可以依法分别行使该两项职权,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对征收土地和房屋拆迁实施行政管理。
依法行政体现在每个具体行政行为上首先应该是依法定程序行政。只有通过程序正义,才能达到结果正义,只有实现程序的公正,才能体现结果的公正。
拆迁”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阶段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这也是人们对行政机关强拆房屋、市民搬迁活动的总结,然而,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已将具有中国特色的“拆迁”一词改为更加规范的“征收”法律概念,事实上,两者的含义基本相同。
网站版权归甜柚网所有 湘ICP备18004154号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