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获得补偿,以及依法维权的主要依据。那么拆迁协议丢了怎么办?能补办拆迁安置协议吗?下面我们聊聊这个话题。
1、如果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丢了,不影响法定权利义务关系。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协议签订时起,就形成法律关系。所以,拆迁安置协议丢了一般不会有影响。
(2)因为拆迁补偿协议的形成,不是专门针对一个人所为,而是针对特定的人群共同所为。我们建议如果拆迁补偿款还没有到位或者补偿协议中的补偿内容还没有实现,最好向拆迁补偿部门说明情况,进行挂失、补签,以求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拆迁安置协议丢了,是可以补办的。
拆迁补偿协议书一般都有两份,拆迁人哪里有存档,可以到拆迁人办事处复印一份,请拆迁人加盖其公章同样具有合法效力。我们认为这里的拆迁人不是指个人,而是负责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那个单位。
3、去拆迁部门补办安置补偿协议时,要提供这些资料。
(1) 补发申请证明书;
(2)登报声明、具结书;
(3)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明;
(4)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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