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违章建筑一词经常被人们提起。但是,到底什么是违章建筑呢?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专门的法律条例对违章建筑进行定义。这就导致,一些本是合法的建筑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审批手续没有办下来,而被认为是违章建筑。那么违建房子怎么处理最好呢?
违建的认定有很多种类型,而对于违建的处理方法也是需根据具体的违建类型来做出选择。
一、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或农用地进行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四十三、六十三、七十六条,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或农用地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对于在农用土地上无法建设建筑物的和其他设施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十一、四十四条、六十三、六十四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予以没收或罚款。
三、对历史原因形成的违建处理
因为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居民房屋存在大量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规划手续情况,这种情况下不宜按照违章建筑处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于违法建筑的认定需要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认定,给房屋所有人听证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果最后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在依照上诉方法处理。
由于我国现代城乡规划管理和不动产登记制度建立时间不长,许多城市房屋的登记手续不一定健全。“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对政策不明确但确属合理要求的,要抓紧制定相应的政策,尽量早日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也应和被征收人详细说明,争取理解。
因此,房屋即便真的属于违建,根据法律规定,违建也并非必拆不可,可以补正的房屋完全可以通过缴纳罚款来处理。因此,如果可补正的房屋如果被要求拆除,则行政行为明显属于不适当,可以通过诉讼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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