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乡村振兴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农村开始有规划、高质量的发展,农民朋友就业越来越好,居住环境越来越佳,但随之带来的是农村大规模变化,例如整体改建、搬迁、拆迁等,尤其是拆迁带来的问题颇多,但是对于现在的社会很大一部分农民外出打工,或者已经在外定居,老家的房子拆迁了不是很了解政策,不知道可以拿到多少补偿?
一、补偿标准并不统一
很多人会认为只要房屋面积一样,其它情况大致一样拆迁补偿金额也就一样了,其实这是错误的,补偿标准是当地政府进行制定的,具体的补偿标准每个区域都是不同的,组成也是不同的,例如农村征地拆迁由房屋补偿、宅基地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组成。土地补偿费和宅基地补偿一般归农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统一分配。
二、每种补偿区别
房屋补偿:房屋补偿主要根据房屋面积、房屋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评估后进行补偿。
宅基地补偿:虽然房屋坐落到宅基地上,但宅基地还是有单独补偿的,宅基地属于土地性质,归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自然这一步补偿也是不能少的。
土地补偿费:国家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一般建设的,其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是:征收耕地的,按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征收耕地之外的其他土地,土地补偿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上述对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予以确定。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指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物的拆迁费用和恢复费用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费用或砍伐费用的综合。
由于农村征地后,土地的性质改变了。但是给农民的补偿却不因为改变性质后的区位、用途等进行补偿。所以农民获得的拆迁补偿费较低。
三、相关法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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