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在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而有些违建已经住了人的能强拆吗?
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是否住人都不能成为合法的,所以违章建筑物是可以随时拆除的。
《违章建筑处理办法处理》第4条: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构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立即勒令停工。违章建筑查报及拆除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应佩带由直辖市、县(市)行政机关核发之识别证,拆除人员并应携带拆除文件。
第5条: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构,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认定尚未构成拆除要件者,通知违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依建筑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补行申请执照。违建人之申请执照不合规定或逾期未补办申领执照手续者,直辖市、县(市)主管建设机关应拆除之。
因为它是属于违法建筑。根据《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将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所以此种房屋也是属于违规违建房屋,将会给予处罚,或者被拆除,就算是唯一的住房,即使是住了人的。
违章建筑的内容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违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所以随时都可以阻止搭建和拆除,但也不是随随便便来个人说拆就拆的,该走的程序还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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