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拆迁的工作中,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强拆的现象一直再存无法杜绝,特别是对一些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强拆。依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得到上级部门的授权,城管并无权利直接强拆违法建筑,在实践中,存在城管强拆违法建筑的情况。在这种时候,有些老百姓就会进行阻止,这里就涉及到一个问题,阻止城管强拆违法吗?这对这个问题我们来看看。
一、阻止强拆是否违法的法律依据:
依据《刑法》第277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妨害公务罪。但是阻碍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事职务行为的,或者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其执行的不是职务活动,或者其活动不是依法正在进行的职务范围的活动,均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故妨害公务罪的侵害对象必须是合法的、不超越职权范围的。阻止超越职权范围的活动,或者滥用职权侵犯国家和群众利益的活动的,不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上面的法律条文来看,阻止城管强拆是否违法的关键点在于拆迁行为是否合法。
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
首先,拆除之前应当先通知当事人自行拆除,就是在强拆房屋之前,向当事人发出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催告书,并给当事人自动履行拆除违法建筑的期限。
其次,向当事人送达书面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行政强制法》规定:“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最后,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这里需要注意,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内”是指申请人自知道自己合法权益被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
我们可以肯定,城管没有认定“违章建筑”的权利,在未经当地人民政府授权的情况下,城管并无权直接对违建进行强拆。若是在法定程序下,政府授权城管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城管方可实施强拆,但也要注意强拆程序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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