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农村土地等改革工作的不断开展,国家也在积极开展土地清理整治,而农村违规违章建筑则是农村土地改革工作中整治的重点。在农村违建的认定过程中,村委会有权认定违建吗?农村违规建筑谁来认定?
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违建。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也就说,是不是违建时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来看的,常见的违建主要是没有经过规划或者没有按照许可的规定建造。
那么谁有资格对违建进行处罚呢?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同时,也不是所有的违建都需要拆除。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
而村民委员会只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本就没有资格认定建筑是不是违建。即使是有关部门认定房子是违建,委托村委会予以拆除,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下达限期拆除决定,并告知房屋主人复议诉讼的权利,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违建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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