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我国土地管理法中的名词,其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的行政法规、以及各省的宅基地管理办法。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贯彻一户一宅政策,修建住宅的村民需要经过申请审批才能使用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农村宅基地征收的补偿方式:
一、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
“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
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二、宅基地征收补偿一般分成两种形式。
农村的宅基地被征收补偿一般会分成两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也就是根据当地的地价等情况来照价赔偿;另一种则是给予一定的安置费用,在其他规划区内重新划一块宅基地或者安置小区内的安置房的置换补偿。
三、宅基地拆迁补偿参考公式。
宅基地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其中的标准价格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年的经济水平、居住情况等来确定)。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当地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四、具体的安置补偿标准按照当地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当地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实际的标准和情况可以咨询当地政府部门。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作居住、生活而占有、利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村民只享有使用权,农村村民建住宅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应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城镇和集中居住点集中,禁止散点建房,鼓励农民进镇购房或按规划集中建设公寓式住宅,尽量少占或不占用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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