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在每个地区都存在,而为了整治这些违章建筑,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来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理。老百姓在收到《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后,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里有个问题,行政复议就会强拆吗?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据此规定,行政机关作出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后,在限期拆除期限内直接实施强制拆除的,属于违法强拆。实际上,不仅仅是在限期拆除期限内不得直接强拆,从上述的规定来看,即便是限期拆除期限届满,但只要是在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内,行政机关也是不得强拆的。
也就是说,在收到《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后,被拆迁人不服决定,或者对违法建筑认定有异议,一定要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后,被拆迁人可以在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圣运律师提示大家,若不积极在六个月内将该文件撤销,你的房屋可能难逃被强拆的命运。
在此提醒,在发现合法权益可能是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必要时寻找律师,帮助您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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