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可能以为被拆迁人与拆迁人之间的拆迁补偿没有达成一致而产生纠纷,拆迁人为了尽快完成拆迁工作,在没有征得被拆迁人同意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强拆。这样的行为严重损害到了被拆迁人的利益。如果被拆迁人遇到了强拆后,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解决思路
被拆迁人面对强制拆迁时,被拆迁人不能只是单纯地等着政府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应该有一定的法律意识,找到合适的法律途径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被拆迁人在面对强拆时,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书
房屋拆迁的前提是房屋及其土地为了公共的利益征收了,房屋或者土地被征收的信息,被征收人可以向国土资源局和规划部门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书,查看房屋或土地被征收的相关情况。
2. 掌握强拆证据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遇到了威胁、殴打等暴力手段的,被拆迁人对暴利行为掌握相关证据后,向公安报警。如果公安在接到报警后,置之不理时,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的上一级或者公安所属的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 拆迁诉讼
被拆迁人因暴力拆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案例
某市a公司是依法设立的民营企业,拥有位于某市郊区西山路上的一套厂房。2014年,因郊区修建新路,a公司位于西山路上的厂房要被征收。a公司与被拆迁人之间的补偿协议一直未达成共识。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开始强行修路,并强行对a公司进行断电停水。而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定,a公司的厂房为违法建筑,要求a公司7天内自行拆除。但第二天,厂房内突然闯入200号人,将厂房内的设施拆毁。
a公司马上报警,并找到律师,向法院起诉。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根据a公司对厂房内设施毁损证据以及公安提供的相关证据,认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定厂房为违法建筑违法,同时强拆行为违法,应赔偿a公司因此次强拆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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