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和普通的住宅是不一样的,住宅只是居住用途,门面房主要是经营生产用途,而且很多店主同时也居住在其中,所以和一般的拆迁补偿相比,门面房的拆迁补偿有一定的特殊性。那么店铺拆迁是怎么补偿的呢?
一、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额。”也就是说,在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时,是应该可以进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的选择的,而这种选择应当是有被征收商铺依据其现实需要进行的。只要商铺经过合法审批所建并合法经营的,那么在拆迁补偿中有对经营性房产的专项补偿,但数量不足以弥补损失,可依据实际情况要求拆迁单位对实际损失予以合理赔偿。
店铺拆迁各项补偿,很多地方都有可操作的空间,也就容易导致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情况出现,也就是说被征收方有很大的维权空间,如果自己不争取,指望征收方主动送钱到被征收方手里,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一旦发现补偿不合理,要及时的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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