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很多人咨询我们的征地拆迁律师,违章建筑应该如何界定和处理,很多咨询人在面临拆迁过程中,都涉及到了违章建筑的问题,所以四处寻找答案,好让自己确定自己的房屋是不是违建和如何处理,今天我们讲一下违章建筑的界定与处理。
首先我们看一下,到底什么是违章建筑?
简单来说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我们可以理解成自己的房屋如果没有获得相关的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证书,都有可能被认定成违建,而在现实拆迁案例中,违章建筑的认定和强拆基本都是最先从这类相关证件下手。
违章建筑我们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有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这种大多是在自己合法获得的土地上进行建设的,没有取得相关建设手续,二是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这种情况因为本身就没有使用权利,所以更谈不上之后的程序,一般在面临被征收都是没有补偿。
根据房屋实际情况,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
3、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
4、在政府依法发布征收决定、拟征收决定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后抢建、新建、翻建的房屋;
5、在集体土地的农用地或者承包地上建房,未经过审批,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当然,具体的认定显然不可能通过这样的简单罗列来完成,“违建”的认定大都是以重要法律的颁布实施作为衡量的时间节点,那在认定为“违建”的过程中,具体认定流程是怎样的呢?
第一步:国土资源部门的立案登记及调查
房屋土地一般涉及的都是政府国土资源部门,也只有经过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才能做出结论。为了保证公正性,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还得保证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
第二步: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对于“违建”的认定,行政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未经这一程序,收到的“限期拆除通知”都是违法的,我们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确认违法或予以撤销。
第三步:调查终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政府对违法建筑调查取证后,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罚款,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第44条的明确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故在行政复议和诉讼期间,政府是无权进行强拆的。
网站版权归甜柚网所有 湘ICP备18004154号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