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是我国城镇化和城市发展的薄弱环节。近年来,随着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在不断拓展,棚户区由最初的煤矿棚户区扩展到城市棚户区和铁路、钢铁、有色金属、黄金等行业棚户区以及国有林区、国有垦区,由最初的成片棚户区向非成片棚户区、城市危旧住房拓展。今天就来对棚户区改造的常见问题解答。
一、棚户区改造要干什么
1、棚改的对象有四类,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国有垦区危房。
2、棚改项目具体可以体现为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平房区院落修缮、危旧房改造、城中村边角地环境整治等。
3、棚户区房屋实施棚改,就是要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解决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困难,同时通过改造提升城市环境、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
二、棚户区改造怎样补偿
1、棚户区改造项目一般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形式开展,其补偿方式的设定也应遵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可由被征收人在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之间选择。
2、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行政机关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3、受到文物古迹保护、区域地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有些棚改项目无法实现“原地回迁”。
各地的政策有所区别,例如根据北京的政策,细化完善征收补偿政策和标准,鼓励货币化安置,规范征收补助和奖励。
4、应该由被征收户自主选择安置补偿方式,可以鼓励货币化安置,但不能要求被征收户必须选择哪种补偿方式。
最后提醒,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合理维权。可以由专业征地拆迁律师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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