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征收拆迁的工作中,有些房屋被认定为违建,被进行强制拆除,而且没有任何补偿,而由于老百姓对法律知识的欠缺,导致无力反驳。今天就来跟大家讲解确认违章建筑的详细法律程序,老百姓通过学习了解,可以来确定违建的认定是否合理合法。
(一)、规划部门得知该建筑相关情况:要对违建进行查处,首先执法机关需要知道有这样一个建筑的存在,通常执法机关获取消息的渠道主要几个方式:1、群众举报;2、行政机关日常巡查发现;3、其他机关通知;4、媒体曝光;5、其他。
(二)、调查取证阶段:在执法机关得知该建筑的情况后,需要对该建筑作出认定,对于建筑是否属于违建的认定,首先要调查文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的各项信息,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还要有与违建人的谈话记录,还要对建筑的基本情况进行确认。整个调查取证阶段的工作,应该是有区、县一级的规划部门来负责。
(三)、作出违法建筑的认定:规划部门在调查工作完成以后,要根据《城乡规划法》以及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等作出该建筑物是否是违法建筑,同时此类认定的作出,也有着严格的程序,如果是由向镇政府进行的调查取证工作,要把资料报给县级规划部门审查指导。
(四)、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决定:依照《城乡规划法》规定,违反城乡规划法的建筑分为程序违法和实体违法两种,违法程序的,限期改正并罚款即可;而属于实体违法的建筑,要由规划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章建筑决定书》。在《责令限拆违建决定书》作出前,规划部门要作出《处罚预先告知书》,告知相对人事实、理由、依据,同时还要告诉行政相对人其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
(五)、文书的送达:处罚决定作出后,行政机关或政府现在要将文书送达相对人,行政机关或政府送达给当事人时要有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一同送达,同时要对送达的日期进行记录,因为送达涉及诉讼时效等相关情况,所以送达问题不可忽视。《责令限拆决定书》送达后,相对人的救济权利从收到该决定的第二天起算,如果对该决定不服,60天内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六个月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在拆迁中,遇到对方说你是违建,不要慌乱,一定要及时提出自己的异议,因为异议期过期了就会丧失救济的权利。本文的目的,就是帮助被拆迁人了解违建认定程序,从而更好的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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