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的不断加快,农村土地征用数量不断扩大,土地被征用进行公共建设,土地的使用者及土地上的建筑物拥有者会获得一定的补偿款。这些使用者拿到征地补偿款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因为需要走流程。那么动迁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
最后提示:每个安置人员应该计算好自己应得到多少征地补偿款,做到心里有数。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征地补偿款最后一定会分到各位安置人员手中,若没有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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