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各地拆除违建的行动如火如荼的在开展,这也显示了政府治理违建,恢复土地原有的功能,这其实是对过去几十年土地粗放式管理的纠正,体现了国家依法治理的决心,绝对是法治的进步。但在个别事件中也存在着官民矛盾激化,财产损失巨大的情况产生。往往是因为政府的强拆引起。很典型的例子就是面对违建时很多地方选择了违法强拆,这样的做法到底行不行呢?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认定违建并予以拆除是需要一定的程序的。而遵行合法的强拆法律程序最少也要花上六个月多的时间。但很多拆迁方并不想承担这段不短时间内的损失。所以,非法强拆就出现了。因此很明确的告诉大家,违建的房子是绝对不可以违法强拆,不能以暴制暴,以违法的行为来制止另一起违法的事实。
合法强拆法律程序:立案查处违法建筑→调查程序→决定程序→送达处罚判定书→执行强拆。
1、立案查处违法建筑
执法部门对于你的疑似违建房屋进行立案。城市里的违建由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管理;或由得到省级政府的授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管;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则由乡、镇人民政府来主理。
2、调查程序
由两个以上的调查人员去询问以及签署笔录。笔录包括: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和调查笔录。
3、决定程序
被处罚人有知情、陈述、申辩权。《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颁布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缴纳巨额额罚款等处罚决定之前,应当提醒当事人有权利去要求举行听证;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应当举行听证且当事人不用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4、处罚判定书的送达
从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可以充分利用法律赋予你的权利:有2个月的时间去复议和6个月的时间去诉讼。但如果你错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这个程序的话,那么政府对于你的处罚即使是错的也变成是对的了。
5、执行强拆
只有在处罚判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时,才可以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处罚判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情况有两种:一种是你在六个月内既不进行行政复议也不进行行政诉讼;另一种是你在两个月内既提起行政复议,又提起了行政诉讼,经过多次审讯后就发生法律效力了。只有在这两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才可以拆除违法建筑。总的来说即使是没有经过审批或者无证的房屋,也不能说拆就拆的,而是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后才可以拆除。因为我国是法治社会,依法治国是根本理念。
总之,法律虽然赋予了行政机关整治违法建筑的权力,但是行政机关行使该权利时也要严格依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做到有权不可滥用,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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