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促进了城市化的建设,加快了美好生活的步伐。但是,拆迁却把很多人的现在变成了过去,把很多人的留念变成了怀念。每一次的拆迁,都有很多人反对,有些人是为了财,有些人只是了为想留住那割舍不掉的过去。因此在征收拆迁的过程中往往有各种各样的矛盾,而有些拆迁方为了快速完成拆迁任务会采取威吓的方式来逼迫拆迁户,那么对于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强拆、逼迁都是违法,如果有暴力行为可以报警。遇到这样的情况建议搜集证据录音录像等。一定要以不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切不可以暴制暴或者采取自焚等方式抗拒。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也就是说,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受到黑恶势力的伤害,只要符合上述规定,那么被拆迁人就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在打黑时期,我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黑社会团伙受到法律制裁,拆迁人员涉及犯罪的案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及时劝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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