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是一类特殊的群体,他们承担着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光荣。他们大多来自农村,入伍之后,身份信息便从入伍地村镇消除,不再拥有户口,从此他们的身份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那么军人当兵后家里拆迁怎么办,能得到补偿吗?
我们先来看看部分地方法规:
《浙江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明确规定"义务兵和士官在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在服现役期间,入伍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成员资格应当保留。"
《江西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明确规定:" 义务兵和士官服现役期间,应当保留其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的农村土地被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服现役期间应当保留其成员资格。"
《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应征公民服役期间享受以下优惠待遇:入伍前是农村居民的,原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予以保留,原所在集体所有土地被征收或者房屋被拆迁的,应当按照同等待遇予以补偿安置。"
近年来,地法关于保护军人军属利益的法规相继出台,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不明确和容易产生纠纷损害军人军属利益的相关内容作出了拓展和细化规定。此等做法给其它省市树立了好的导向和参照,多数省市虽然尚未出台相关法规政策,但官兵如果遇到此类纠纷可以走在前列的浙江、江西、福建等省份相关法规为参照,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信,这些做法也一定是未来国家层面制定《军人军属权益保护法》的方向。
所以可以肯定的事情,军人当兵后依然可以享受到拆迁补偿,问题的关键在于国家现在没有任何一部用于规范拆迁工作的相关政策,各地的拆迁政策也都千差万别。所以才一度导致的拆迁工作是比较混乱的,但本地政府在制定拆迁政策的时候,不能忽视现役士官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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