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拆迁中,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支付各种补偿金,房屋拆迁的补偿金中通常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费和房屋拆迁安置费,这两种费用是分别存在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城镇房屋拆迁补偿费和房屋拆迁安置费的最新具体规定吧。
1.被征收房屋用途和面积如何认定?
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的认定以及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按照不动产权证记载的内容确定。不动产权证没有记载用途的,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用途确定。
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经核实属于合法建筑的,给予补偿。
2.临时建筑的补偿
临时建筑未超过批准期限的,按照规定使用年限的年平均房屋重置价乘以剩余年限的数额给予补偿;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假设临时建筑房屋重置价10万元,临时建筑期限10年,剩余期限5年,则年平均房屋重置价为1万,临时建筑补偿为5年*1万=5万。
3.被征收人下落不明的,如何补偿?
被征收人下落不明的,入户调查登记完成后,应当在《北京日报》或者其它媒体通过公告形式通知被征收人,公告期限为30日。
公告期满被征收人仍下落不明的,签约期限届满后,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区、县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进行公告。搬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拒绝搬迁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期满当事人仍拒绝履行搬迁义务的,可以在法定复议或者诉讼期限届满后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标准租赁私房征收,如何补偿?
征收标准租私房,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的同时对标准租私房承租人给予资助,资助标准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房屋价值补偿总额扣除房屋重置成新价款后的部分支付。
5.搬迁费
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搬迁的,无需支付搬迁费,否则应当支付搬迁费。住宅搬迁费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40元;非住宅搬迁费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50元。
6.临时安置费
临时安置费标准由房屋征收部门按照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月租金标准确定。实行货币补偿或者以现房进行安置的,临时安置费发放期限为四个月;以期房进行安置的,发放期限自搬家交房之日起至实际交房日期后的第四个月。
7.移机费
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热水器等设备移机费,由房屋征收部门参考市场水平确定。
8.特困补助
对于重残、低保等特困的住房困难家庭或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可以给予特殊困难补助,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确定并报住建委备案。
(1)有本市常住户口;(2)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3)本人和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其它正式住房。
9.原房产证如何处理?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被征收人应当将房产证交给房屋征收部门,由房屋征收部门交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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