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拆迁
游客,欢迎访问
网站首页法律知识征收拆迁土地拆迁内容正文

土地征收报批的顺序,合规的程序是这样的

2020-07-16 13:44:302.0万阅读

对政府征地的消息去捕风捉影的听信一些小道流言,其实没有看到政府的权威媒体出台的消息的时候大家不要去相信那些无稽之谈,政府虽然说是要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的,但是在此之前征收土地是有一个非常严格的报批流程的,可能有很多人从来都没有仔细的去了解过,在我国征收土地报批流程是什么?

土地征收报批的顺序

在我国征收土地报批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征收土地

由用地单位持有关文件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二、受理申请

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接到用地单位申请后,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审查用地申请要件是否齐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经审查,符合上述条件的,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用地申请。

三、内业审核

审查核对资料,确认资料是否有误;审查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或村庄、集镇建设规划;是否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权属地类情况是否准确;用地规模是否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等。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核发不予受理通知,提出修改意见或退件四、拟订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

(一)符合申请征地要求的,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被征地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拟征地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填写征地情况调查表;

(二)依照有关规定,按区片综合地价,结合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情况依法测算征地补偿标准;

(三)测算、核定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和劳动力的数量,会同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及被征地单位拟定安置途径;

(四)根据调查资料,依照有关规定,分别计算被征地单位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并将拟征收土地面积、位置、所在乡镇村、需安置农业人口数量、征地补偿费用金额等情况提供给区(县)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土地征收报批的顺序

四、征收土地告知

收到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区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说明表》后,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项目、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告知文件应在被征地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或显著位置张贴,告知书中应明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并留存张贴公告的影像证据及告知回执。

五、征收土地确认

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送达征收土地告知书后三日内,会同有关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调查结果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并在《征收土地情况调查确认表》上签字、盖章。对于在发布公告后抢建抢栽抢种的不予确认。

在征地调查确认中,经反复做工作,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逾期仍拒绝在各项调查表中签字盖章确认的,请被征地所在乡(镇)、村有关人员签字见证调查结果;也可以采取照相、摄像等证据保全方式取证;并将取证结果予以公证,作为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的依据。

土地征收报批的顺序

六、依申请听证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有要求申请听证的,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征收告知书》送达后5个工作日内将意见进行收集上报,向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收到听证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制作听证通知书,在听证的7个工作日前通知申请人和相关部门。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听证会,出具听证会笔录。逾期未申请的,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出书面记录,视为放弃听证。

七、组卷上报

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组织听证会或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放弃听证后3个工作日内拟定“一书三方案”或“一书四方案”,填写《建设拟征(占)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建设拟征(占)土地地类权属情况汇总表》等材料,按规定组卷报区(县)人民政府审核。

八、区(县)政府审核

区(县)人民政府对报批材料审核同意后,以区(县)人民政府名义对征地项目补偿安置情况作出说明,出具报批用地申请。

九、审查报批

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上述报批材料按要求装订后报送市国土房管局。市国土房管局转市征地事务机构审查,市征地事务机构应在自接到报批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于符合上报条件的,市征地事务机构出具加盖公章的审查意见表,报市国土房管局;对于不符合上报条件的,出具退件通知,说明退件原因,提出完善报批材料的建议,将案卷退回原报件单位;

市国土房管局在接到报批材料后,符合报批条件的在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不符合报批条件的,退相应区县人民政府。

属于市政府审批权限内的,由市政府审批;需要上报国务院审批的,报市政府审查,按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土地征收报批的顺序

十、缴纳费用

根据国务院或市政府批复,市国土房管局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按规定标准和时限缴纳有关费用。主要涉及的税费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等。

十一、用地批复

相关单位和部门按规定时限缴纳有关费用后,市国土房管局凭税费缴纳证明,办理用地批复手续。

十二、批后公告

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自收到用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乡镇、村内将规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张贴公告并留存张贴公告的影像证据。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它权利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房屋等权属证明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十三、区(县)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制定方案,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以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公告听证,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告,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它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收取不同意见,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三)方案报批,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区(县)人民政府审批并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它权利人的意见和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土地征收报批的顺序

十四、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30日内,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应当在60日内,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支付给村民,并将收支状况张贴公布;同时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分配和支付清单向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备案。

被征收的老百姓在熟悉以上征收土地的程序时,便可以在面对征收时有条不紊、合理合法的维护自身权益,防止有些政府滥用行政权力,违法违规强制拆迁。

征收土地一般都是向上一级的土地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的,而且这是需要当地的国土资源部对审核的材料全部都进行非常严格的审核,此后才是要发放的征地补偿的公告,包括征地补偿方案、征地补偿范围等这些内部的审查都是非常严格的。

值班律师
  • 杨勇律师
    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
    专业擅长:行政诉讼、征收拆迁、违章建筑、环保搬迁等纠纷。
    广告
  • 赵远池律师
    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专业擅长:房屋拆迁征收、补偿与安置等,在房屋拆迁征收、补偿与安置等业务领域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
    广告
  • 上篇文章:确定违章建筑的标准,包括了这些方面
  • 下篇文章:居民医保账户取消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居民医保账户取消?
  • 被拆迁?维权难?找律师!
    您的姓名:
    联系电话:
    我们已经对您的信息加密保护,请放心填写!
    广告
    相关文章
  • 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的主要区别在于土地所有权性质改变
    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的主要区别在于 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的主要区别在于 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的主要区别在于
    徐晓倩徐晓倩土地拆迁4年前1.7万阅读
  • 土地征收中的维权重点征收公告,律师解读关于征收公告的那些事儿
    土地征收中的维权重点征收公告 土地征收中的维权重点征收公告 土地征收中的维权重点征收公告
    韩峰韩峰土地拆迁4年前1.2万阅读
  • 徐晓倩律师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专业擅长:行政诉讼、征地拆迁领域案件,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违法建筑行政处罚等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
    广告
  • 土地征收集体土地怎么核算?一般的标准是这样的
    土地征收集体土地怎么核算 土地征收集体土地怎么核算 土地征收集体土地怎么核算
    杨勇杨勇土地拆迁4年前1.7万阅读
  • 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有什么区别?一字之差差之千里
    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有什么区别 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有什么区别 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有什么区别
    张贵川张贵川其他拆迁4年前1.6万阅读
  • 相关问答
  • 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
    杨勇
    什么土地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42条第1款对征收作出了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
    杨勇杨勇征收拆迁4年前共1回答2.0万浏览
  • 土地征收与土地征用
    顾伟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对被征收土地的原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
    顾伟顾伟征收拆迁4年前共1回答1.4万浏览
  • 汤明杨律师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专业擅长:娴熟运用法学理论及行政诉讼法学知识参与办理过百余起征地拆迁纠纷案。以严谨的态度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利。
    广告
  • 土地征收要批文吗
    韩峰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时,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而不能直接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但因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到农村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集体土地的征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书面表现形式也
    韩峰韩峰征收拆迁4年前共1回答1.5万浏览
  • 什么是土地征收安置费
    温鑫宇
    征地补偿安置费概念是什么?1、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2、安置补助费是针对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为保障其被征土地后
    温鑫宇温鑫宇征收拆迁4年前共1回答2.0万浏览
  • 相关搜索
  • 土地报批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 土地土地征收土地补偿款归谁
  • 土地是否有新的土地征收政策
  • 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 集体土地征收外嫁女有征收补偿吗
  • 土地征收和土地收储标准
  • 土地征收和土地收储的区别
  • 土地征收了村里要补偿土地吗
  • 网站也是有底线的

    网站版权归甜柚网所有 湘ICP备18004154号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