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被拆迁户在面临拆迁的时候,通常是焦急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补偿标准太低,被拆迁户不同意拆迁。但是耐不住的村委会的干部们上门劝说,劝说不成被拆迁户就面临着强制拆除,那么村委会有强拆的权力吗?村委会强拆房屋怎么办?
村委会参与强拆存在两种可能性:一是政府掌握强拆决定权,村委会只负责实施;二是村委会决策强拆并实际实施。
一、政府决定,村委会强拆怎么办
政府针对企业主作出强拆决定本身就是行政行为,那么村委会经其授意实施强拆的性质如何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村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村民委员会为被告。对村民委员会受行政机关委托作出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这是行政法律体系首次明确将村委会纳入行政诉讼适格的被告范围。从该条文及《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可知,确定的原则是看村委会有无职权。
我国立法对行政强制执行权持相对保守态度,很多政府部门都不具备强拆这种对权利影响极大的强制执行权,村委会作为群众自治组织更无法取得法律法规的授权。因此,村委会经授意进行强拆,应当认定为行政行为,并以授意的政府部门为被告。
二、村委会决策实施强拆怎么办
村委会决策实施强拆,其前提是收回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方案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还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因此,村委会决策收回土地,必须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而实务中村委会受各方面的影响,往往不能依法形成决议,其收回土地的决策往往不符合法定程序面临无效的风险。
此外,如前所述,村委会作为自治组织,没有强制执行权,即使其收回土地决议有效,但也无权作出强拆决议,更不能自行实施强拆。一旦村委会自主决策并实施强拆,就可能产生民事、行政、刑事三种形式的法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违章建筑是必需由行政机关机关进行处理,而不是村委会。所以村委会强逼村民签字,不签字就强制拆除,这是不合法的,村委会没有权利拆除村民的房屋,如果有村委会将村民的房屋进行强行拆除,被拆迁人可以起诉村委会,让其承担违法强制拆除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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