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的农村正在以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的名义大拆特拆搞建设,随之而来违法建筑的词语经常出现,由于历史原因,城中村、棚户区、农村存在大量的无证房屋,那么农村无证建设的房屋会被强拆吗,无证房屋强拆有补偿吗?
在建设项目房屋拆迁或土地储备房屋拆迁中,一些基层人民政府在认定被拆迁房屋面积过程中以房屋有证和无证来确定房屋拆迁面积,有证的房屋按照拆迁政策确定,没有证房屋的就按照违章建筑对待,强行拆除一律不予补偿。
有证房屋或无证房屋是一个认识概念,并非法律概念。法律上只规定了合法建筑、临时建筑、违章建筑三个概念。对于合法建筑按规定予以补偿,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也予以相应补偿,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
法律上规定的违章建筑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拆迁公告发布后,新建、改建、扩建、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坚决不予补偿;第二种情况是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实践中,政府部门将无证房屋定性为违章建筑是极端错误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法律上没有有证房屋或无证房屋这样的法律概念。在认定房屋面积时,必须以现有的法律规定为依据。房屋无证的原因很多, 如建房当时国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建房时村里根本没有相应的整体规划,只要村委会同意直接就建了;建房人申请过,政府部门说你建就行了,没关系,而拆迁时就不承认了等等情况,不能将无证房屋简单等同于违章建筑,对无证的情况必须调查其建房时历史情况,客观认定。
针对农村房屋拆迁时违建处理意见,应按照法律规定做出处理,不能以拆迁为由,不能一撮而就定性违建强制性拆除,这是对老百姓的不负责任,也属于违法行为,损害老百姓财产,违者必究。被拆迁人遇到此类情况必须要及时咨询律师,了解自身合法权益,房屋是否因无房产证属于违建,捍卫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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