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拆迁案件中,市、县级人民政府并没有申请法院,便直接把老百姓们的合法房屋强拆掉,屋内物品被损毁,之后也迟迟不给补偿。面对这种情况,一般会先打确认强拆违法的官司,拿到法院胜诉判决后,如果市、县级政府仍然不将补偿款发放给老百姓,那么接下来我们便会申请国家赔偿。
一般来说,拆迁方大部分是房地产开发商,一般是以较低的拆迁补偿来拆迁他人的房子,但是无论怎么低都不能低于拆迁安置标准,如果没有按照拆迁安置进行补偿或者补偿费用过低的,遭遇强拆的被拆迁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此时即使房屋遭到强拆,但是仍要按照拆迁安置合同来赔偿。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遭遇的被拆迁方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如果该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的,那么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如果被强拆一方对赔偿数额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房屋被强拆后,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①被强拆房屋的自身价值:可以根据 的实际市场价值进行索赔;
②被埋物品及 的损失:由于强拆是临时发生,那么房屋内的财物并未及时转移,那么对于这部分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③租金损失以及其他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其他损失:由于被强拆,被拆迁方面临 违约、居无定所、搬迁困难等麻烦,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损失也可以要求赔偿。
在政府违法强制拆除案涉房屋后,理应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尽快支付违法损害赔偿金,以使赔偿金的孳息尽早归于受害人,尽可能减少受害人的损失。面对强拆,千万不要坐以待毙,错过最佳的维权时机,及时的寻求专业拆迁律师帮助,通过法律武器维权。
网站版权归甜柚网所有 湘ICP备18004154号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