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遇到拆迁的人都是“第一次”,平时无风无雨,一说要拆迁了,仿佛喜从天降,以为自己能够飞黄腾达,走向人生巅峰。不过在拆迁上,往往也会诞生很多的问题,在农村宅基地征收拆迁的过程中,如果不签字会强拆吗,强拆合法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看强拆的法律属性。《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我们可以理解,强拆实际上就是该法规定的“代履行”方式。意思就是说,被拆迁人自己不拆,那么由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替代完成拆房行为。接下来,就要看拆迁法规对此问题的具体规定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行政单位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里的“依法申请”,法就是指前面提到的《行政强制法》。这样,对于国有土地上的合法房屋,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只有人民法院可以实施强制执行行为,行政单位依法是无权实施强拆的。
即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宅基地和地上房屋,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权。
提醒:老百姓在面对拆迁,一定要先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一旦出现危害我们财产的事情发生,及时用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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