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一般可以被分为两类:一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等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建造的建筑物;二是违反《城乡规划法》等未获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擅自在自己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国家拆违章建筑的标准是什么,违章建筑又是怎么认定的?
一、违建认定
1、法律依据:一种认定违法建筑的法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房屋建设必须只有取得规划许可证,否则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限期拆除等行政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是必须拆除,应当给当事人补办证件的机会。
2、认定主体:在城市中是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在农村是由乡镇人民政府认定,而决不是村委会或其他机关。
3、认定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程序要求,行政机关查处违法建筑还需要满足调查取证、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制作和送达违法建筑认定书等步骤。
二、违建拆除
1、实施主体。根据《城乡规划法》,违法建筑的认定主体,在违法建筑达到必须拆除的程度的时候,可以决定限期拆除。与房屋征收程序不同的是,征地拆迁中房屋的强制拆除只能申请法院来强制执行。所以被拆迁人一定要警惕“以拆违代征收”。
2、何时强拆。《行政强制法》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3、必经程序。行政机关要履行催告的义务,并对催告的形式和内容都作了详细规定。之后还要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只有当事人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才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在此提醒老百姓对于违章建筑的拆除,应当要严格执法,如果拆除程序不合法,在实际生活中,依然存在拆迁方为了快速完成任务,非法将合法建筑认定违建的情况,那么被拆迁人是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来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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