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由于没有相关的土地审批手续或者规划许可手续房屋或其他建筑物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从而被罚款甚至被要求责令限期拆除。在收到违法建筑的罚款通知后经常会有当事人认为交完罚款后违法建筑就成合法建筑了,这种说法到底对不对呢?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且需要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要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要经过国务院进行农用地转用审批。
自然资源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有权认定农村的违法用地类违建并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对违建进行主管;得到人民政府授权的城管部门有权要求违建房屋所有人自行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乡、镇人民政府,在其执法范围之内(乡、村庄规划区)有权对违法建筑进行管理。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如果是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但是,有关部门对违建进行罚款过后不代表违建就变成了合法建筑,不再会被拆迁。房屋是否合法还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补正了相关手续。
如果被拆迁人认为自己的建筑不是违建的,可以在接到违建认定或处理相关行政文书的时候针对自己不认可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请求复议机关对该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如果已经被作出了限拆决定,也可以通过启动复议或诉讼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所以,缴纳罚款的违法建筑是否就成了合法建筑,缴纳罚款后再责令限期拆除是否违法。答案很明确是否定的,也就是说违法建筑及时缴纳罚款也成不了合法建筑,再要求责令限期拆除也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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