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与此同时,未取得规划许可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进行的违法建设也时有发生,成为阻碍城市健康有序发展的顽疾。那么违章建筑的标准是什么,哪些不能轻易认定违建呢?
违法建筑(即违章建筑),也就是违建,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建筑物。违法建筑主要包括:擅自改变城市或乡村规划建设的建筑物;超过批准范围建设的建筑物;在农用地上建设的住宅用房;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等等。
因历史原因、政策原因、社会原因等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者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不能轻易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例如,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以前,已经在农村建设的房屋,但未取得规划手续;建设人已经向相关部门提出建房申请,但因行政机关单方面原因未及时给建设人办理规划许可证;一个村庄的所有农户,几乎大部分人建设住宅房屋(符合一户一宅的政策),都不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证,在当地已成惯例等。
对于因上述原因未办理手续的建筑物,则不能被轻易认定为违建进而被强制拆除,因为行政行为既要符合合法性原则,也要符合合理性原则与比例原则,可以让建设人补办相关手续等。如果进行拆除,则要对建设人进行一定的赔偿。
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征收拆迁方,为了快速的完成工作任务,将一些补偿不合理,阻止拆迁进程的合法房屋非法认定为违建进行强制拆除。面对征收拆迁以及违建认定拆除,老百姓一定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是自己的合法财产一定要保护,是违法建筑,也不可强求,存在自己无法进行判断的,及时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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