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拆迁的过程中,强拆到现在依然存在,甚至一部分老百姓的房屋被强拆后,被确认强拆违法,但依然没有拿到赔偿款,老百姓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首先,从人民法院的角度来看,法院通常都会先要求当事人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不服赔偿决定后,再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故此我们可以先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行政赔偿申请书》。其次,从当事人的角度来看,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几乎是白费力气。赔偿义务机关不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针对于国家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予赔偿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提醒广大被征收人,面对地方法院热衷于“折中”处理的思路,我们首先应当尽早委托专业征收维权律师介入。律师提前介入会为案件争取更多的时间和操作空间,如果是房屋被拆再委托律师会失去很多维权时机。其次就是尽量利用当地的集中或者异地管辖规定,选择受当地政府影响较小的法院受理案件,不求偏袒只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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