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那么对于违章建筑,什么部门可以强拆违建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下有权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机关。
县级自然资源局:对于村民违反《土地管理法》,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自然资源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反《城乡规划法》,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乡、镇政府: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反《城乡规划法》,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最后律师提醒:一旦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不要着急,首先要确定违章建筑的认定是否合法,实施拆迁的主体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及时寻求相关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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