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拆迁方为了实现自己开发土地的目的,想尽一切办法来拆除农民朋友的土地,把被拆迁人的房屋说成是违法建筑。因为只有这样说,他们才能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拆除,那么什么部门可以认定违建,认定违建的标准是什么呢?
我们先来看看违建的认定标准有哪些:(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违法建筑的认定部门是规划部门。违法建筑审查的两个考量标准:1,是否依法申办了申办建筑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许可手续;2,是否违反城乡整体规划;
这些均是规划部门的职权,也是规划部门的专业,而且规划部门在拆迁安置补偿中身份超然,只有这样才能做出合法的、专业的、具备可信度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
如果我们的房屋被认定为违建,这个时候切莫惊慌,首先要确定认定违建的部门时候有权认定,其次确认违建的认定程序是否合法,一旦发现违法的情况出现,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果老百姓自己不懂得如何维权,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
网站版权归甜柚网所有 湘ICP备18004154号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