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律师团所代理的强拆案件中,城管执法部门主导强拆工作的情况占绝大多数。 在强拆前,城管执法部门会告知被拆迁人房屋属于违建,并下达诸如“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等文书,对被拆迁人进行最后警告。强拆时,城管执法部门会联合多部门,在控制住被拆迁人的情况下,实施强制拆除。城管究竟有没有强拆房屋的权力?
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于违法的建筑进行拆除时,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城管进行强制拆除,并且对违建人员进行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强拆,必须以被拆除房屋为《城乡规划法》所规定的违建为前提。如果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久拖不决”难以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形,征收方只能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进而申请法院强拆,而无权直接实施强拆或委托城管强拆。因此,在这一领域内,是不应当出现城管的身影的,城管参与征地拆迁,明显属于违法行为。
也就是说,只有涉案房屋明确属于《城乡规划法》所规定违法建筑时,城管执法部门才有权介入实施强制拆除。
如果,以上条件无法满足而实施强拆,那么就涉嫌违法强拆了,就需要做好维权的准备了,那么我们遇到此类事件该怎么办呢?
违法强拆的维权基本方法:
1、遇到强拆侵害应立刻报警。
2、在被强拆后应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
3、在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人身、财务等造成威胁的,应书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护。
4、在允许的条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为等复议。
5、诉讼目的主要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房子被强拆,怎么获取相应赔偿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时一起提出,也可以在确定强拆违法后先向赔偿机关提出,赔偿机关在收到之日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请求国家赔偿的期限,一般为2年,从相关部门或人员行使权职时的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开始计算,
被拆迁人在遭遇相关部门强拆的时候,既可以针对相关部门强拆行为提起诉讼,并申请赔偿,由法院根据法律作出判决,也可以先确定拆迁人的行为属于违法,等法院判决确定违法后,再想赔偿机关提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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