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有新闻消息,称青岛市黄岛区为整治生态,对41栋别墅进行了拆违处理。网友纷纷称快,表示对待违建就应该雷霆拆除,绝不姑息。为了维护我们的居住环境,也为了保障公平,对违建的查处自然是刻不容缓的。但细究媒体报道的细节可以发现,这次的别墅拆违还存在一些疑点,比如有业主称这些房子的证件齐全,合法合规。说到这里很多读者朋友可能有疑问:如果别墅证件齐全合法合规,为什么还会被“拆违”?既然别墅被拆违了,那房子应该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这些问题又是什么呢?换句话说,究竟什么样的房子才是违建,才应当被拆违呢?
第一类违建 用地违法型违建
就像画画之前要找一张白纸一样,咱们要盖房子,首先就要有一块地。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土地大致就分为两种,一种是国家所有的土地,一种是集体所有的土地。想在前者上盖房子,通常需要通过招拍挂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想在后者上盖房子,则要获批宅基地使用权。
一方面,如果咱们对一块土地没有取得使用权,就私自在上面盖房子,这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另一方面,如果一块地依法不属于可以盖房子的土地,而是耕地、林地甚至是基本农田,这也是法律严格禁止的。
所以这个“用地违法型违建”,主要指的就是盖房子时没有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或者盖房子使用的土地依法不属于建设用地。这类房子从根本上违反了土地法律。
第二类违建 缺少建设规划审批手续型违建
这类违建的出现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根据现行的土地法律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咱们现在在已经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盖房子,还要经过有关部门的规划审批。
例如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盖房子,要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乡村规划区域(农村集体土地上)盖房子,则要取得“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换句话说,即使咱们依法取得了土地,也不是可以随意在上面盖房子的,要符合城乡整体规划的需要和许可。
所以说,“缺少建设规划审批手续型违建”,指的就是这类虽然用地合法,但是没有取得建筑建设需要的审批许可手续的房子。这类房子违反的是城乡规划法律法规。
第三类违建 历史的眼泪型违建
与前两类违建类型不同,咱们给这第三类违建起了个比较文艺范的名字。顾名思义,这类违建其实就是盖房子的时候用地合法、建设也合法,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相关规定政策的更迭,现在已经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划调整的要求了。
如果用现行的法律来衡量这些房子,它们漏洞百出,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或是不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但放在它们被建筑成型的时候,它们的出现并不违法违规。
这些变动有时候是城乡建设发展的必经之路,但这些面临整治的建筑曾经也是房屋权利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结晶。这些过去存在的事物,违反了其出现之后才产生的法律法规或政策要求,是一种相对比较复杂的违建。
综上所言,如果说一处房屋从各个角度分析都确实属于违建,那么自然应该依法严肃处理。但如果房屋存在一定的特殊情况,在进行查处的过程中,也应该将这些特殊情况考虑进去,在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利。
最后再提醒下大家,如果你的房子被指是违建,咱们也可以先不要惊慌,冷静分析房子究竟是否确实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这些问题是否能够依法进行补正,又或者是不是查处部门存在认定错误的情况,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意义,保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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