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往往会听到:“你的房子是违建”,甚至会收到“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突然之间,居住了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的房屋变成了违法建筑。那么农村违建房屋的定义是什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农村违建的相关知识。
一、农村违建房屋怎么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未能提供经过当地政府审批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登记证书等证据,仅提供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或证人证言,这不足以证实其房屋是合法的、经审批的建筑。需要注意的是,农村无证房屋并不等同于违章建筑,人民法院要根据具体案件进行具体区分,综合考量,作出合理判断。
二、农村违建房屋拆除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以书面形式作出。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三十七条规定,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做出强制执行决定。
三、农村违建拆除有赔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也就是说,获得国家赔偿的前提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造成损失。被拆除的违章建筑不属于合法财产,但可利用的建筑材料应属合法财产,依法应予赔偿;违章建筑内的合法动产,亦应予以赔偿。
最有提醒,由于农村情况的复杂性,不排除有将合法建筑以及一些非农民本意的历史原因的建筑认定为违章建筑而遭到强制拆除的情况,所以农民朋友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及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并且寻求律师帮助,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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