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是一种民间称呼,是对搬迁过程中坚持不搬迁的人的一种调侃行的称呼。在实践中,“钉子户”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为什么钉子户不能强拆,钉子户强拆需要什么条件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一、拆迁户有拒绝拆迁的理由。在拆迁工作中,拆迁方可能存在不合法或者不合理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被拆迁人有权依法维权,维权过程中难免会耽误拆迁补偿进度。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将被拆迁人认定为钉子户,被拆迁人依法维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阻碍其正常维权。
二、征收方无违法行为,被拆迁人认为补偿不合理拒绝搬迁,未采取法律维权程序。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的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此时被拆迁人的刻意拖延行为是不合理的。此时被拆迁人因拖延做出的一些行为很有可能会作出一些违法行为,要承担一定的法定责任。当然也有一些人是采取消极状态,即不搬迁也不反抗,但征收方可能会申请司法强拆。
三、司法强拆程序已经启动。当征收方与被拆迁方签订补偿协议后,协议对双方都产生约束路,被拆迁方此时应该按照协议履行按时搬迁的义务。如果被拆迁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搬迁义务,那么征收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法院作出强制执行的裁定后,屋主仍然拒绝交付房屋的,属于违法行为,征收方可以进行司法强拆。
所以钉子户会不会被强制拆迁,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钉子户是违法妨害拆迁活动的,拆迁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老百姓在征收拆迁的过程中,如果遇到补偿不合理,做钉子户不是最好的选择,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的途径获得合理的补偿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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