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村征收拆迁,必须要执行先补偿后拆迁,而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房屋需要进行强拆,那么对于老百姓来说,农村房屋强拆,必须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第1个条件、不能用“空头支票”糊弄农民:“空头支票”这个词想必农民都不会觉得陌生,这些年在外头打工,农民没少遇到过开空头支票的情况,有些包工头最擅长的就是用“空头支票”让农民工先去干活,结果到最后钱不好要,或则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各种拒绝支付。其实这种情况在农村宅基地征收的时候也存在,有些情况是负责征收的人到村子里边挨家挨户的做农民的思想工作,劝农民赶紧的收拾东西,尽快的把房子清空,然后他们好施工,至于说农民的征收补偿,则许诺在农民搬走的多少天之后,给农民一个满意的说法。这其实就属于典型的“空头支票”,如果农民发现有这种情况的,可以不让拆,合理合法。
第2个条件、不能稀里糊涂就要征收农民的宅基地:有句话叫做“不破不立”,农村要想有新的发展契机,确实需要推陈出新,把不符合时代的东西给抛弃了,其中合村和城镇化就是解决农村衰败的办法,但说起来容易,真要是拆起来需要考虑的问题有很多。征收的周期,农民的接受度,补偿的力度,兑现的时间等都需要做好,但也存在有些负责征收的单位稀里糊涂就把农民的宅基地给征收了,对于这些关键信息,农民都不能掌握,其实这是不符合国家规定与征收条件的,农民有权利不让拆。
第3个条件、征收款迟迟不下发:在有些村子里,农民已经从宅基地上搬走了,甚至在城里都租房居住一两年了,但是当初征收时候的征收款还没下发,农民没拿到钱只能靠打工维持了。本来背井离乡就够心酸了,钱还拿不到就更揪心了,所以征收的时候理论上农民可以提出来要求先兑现征收款,之后再腾挪,如果对方不予兑现的话,农民可以提出不让拆。
第4个条件、征收标准低于国家或当地的标准:前边也多次提到了,征收牵扯到补偿,往往为这个问题,农民诉苦,征收方更是委屈,其实对于宅基地的征收,国家和地方都有大致的一个标准,就算是中间有需要农民和征收方协调的空间,但是其范围大致也是固定的,所以农民可以先去了解征收标准,如果说低于国家和当地的标准,完全可以不让拆。
第5个条件、征收的一方属于非法征收:因为征收的时候是需要当地相关部门知晓,并开出书面的许诺,所以这种情况发生的比较少,但并不是没有,有些村子在征收的时候,负责征收的一方本身不具备征收的资质,所以说农民也别忽视了这一点,要征收可以,起码先要“验明正身”吧,如果征收方不具备条件则属于非法征收,农民只要明确表示不让拆即可。
最后提醒,强拆房屋有着相当复杂的手续流程,老百姓一旦发现其中有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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