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是我国进行的一项重大的利民工程,将原有的老旧小区改造成现代化的小区。而在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强拆的情况,那么棚户区改造允许强拆吗,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问题。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而在第三十一条还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如果在棚户区改造中需要强拆,首先,政府征地流程是合法的:即市、县政府及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已履行“两公告、一登记”程序、充分保障了被征地人的各项权利(含告知了强拆的流程),并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实施了征地行为。其次,被征收人:已依法得到补偿,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补偿,且被征收人不复议、不诉讼,并拒不搬迁与交出土地的。政府可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律师提醒:面对强拆,我们要做的就是保留相关证据,并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的寻求相关专业律师的帮助、介入,在他们的帮助下,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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