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拆迁这个大事,其实蛮多人还是很期待的,当然这些期待都是建立在有满意的拆迁补偿之上的,当然,也有很多人心中有疑惑,那就是回迁房的合同面积不小,而等到房子到手后才发现新房面积比老房子要小很多,这就是因为我们忽略了公摊面积的影响。大部分的回迁房都是高层,而且公摊的面积很大,合同中虽然规定了面积但是不见得房子到手后就有这样的面积,现在要说的就是如果安置房在签约时的面积大,但是实际上比原来的面积小,这样的情况是否合理,对于拆迁回迁房的面积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房屋面积是以不动产权证上的为准?
答案就是,不一定。一般来说,不动产权证上应当载明房屋结构、层数、建筑面积和批准使用的土地面积。但在实践中,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不动产权证资料损坏、无法准确证明房屋面积或面积计算错误等问题,导致了不动产权证上出现面积误差,那么该怎么办呢?
1、以实测面积为准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户籍人员的粗心大意或测量不准确,房屋权属证书上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也有可能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一致。因此,当被征收人认为记录面积小于实际面积时,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实地测量。如果实际测量面积大于记录面积,则应补偿实际测量面积。
2、以证据证明的面积为准
在面积不一致的情况下,如果你能提供足够的房屋产权状况信息或其他信息,并能有效推翻房屋产权证上方的面积,这样一来,应对有证据证明的面积给予补偿。
二、对没有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应该这样算
没有不动产权证的房子在现实生活中其实是非常多的,而其中大部分是农村房,当然了,也有很多城市的老房子也是没有不动产权证的,不过这种情况是非常少的。
一般来说,对于被拆迁房屋,拆迁方在拆迁时往往将其视为非法房屋,不给予被拆迁人补偿,从而变相剥夺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对于没有不动产权证这类房屋,应该怎么算面积呢?
1、以当地批准的文件区为准
由于过去住房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很多房屋都会出现这种未登记的情况。就以某个地方(比如上海这个地方)为例,未登记的房屋,以有关批准文件中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有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应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2、各地规定不尽相同
如果没有不动产权证,没有相关的批准文件或批准文件没有记录建筑面积,该怎么办呢?应按照各地的政策来执行。
选择产权置换,为了不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安置面积不能少于原合法房屋的实际面积,如果低于这个标准,补偿就是不合理的。
因此,拆迁多少平方就补偿多少平方的房子,实际上是指产权置换。对于货币补偿或是产权置换的补偿方式,被征收人是有选择权的。而选择产权置换的补偿方式,无论是在国有土地上还是集体土地上,只要是合法的房屋,最低标准都是相同地段按面积1:1,记住是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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