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的发展势必会引起公共服务需求的增多,自然而然城建规划就成为一个绕不开的话题。修路建桥,商业楼盘等等建设都需要用地,所以各地的征地拆迁工作都在大张旗鼓地进行着。有拆迁自然就会有拆迁补偿。补偿款到手大家自然应该是皆大欢喜的,但关系到钱这个问题的时候,那些有常识的被拆迁人,就会意识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土地征收的补偿款要缴税吗?
众所周知,税收是国家一大收入,在实践生活中,我们的每一项消费都涉及各种税的缴纳,像消费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等等。而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款,实际上对于缴税也是有规定的。拆迁补偿款缴税主要涉及的是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土地增值税这三种。
一、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1条规定:“对被拆迁入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当您的土地被征收时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二、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第3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所以,根据以上规定,无论是选择货币补偿,还是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至需以超过补偿金额的差价为基数计算缴纳契税即可。
三、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由此可知,当收回的土地使用权是用于国家建设时,则免征土地增值税,否则则要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
从上文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征地拆迁补偿款是不用缴纳营业税的,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免于缴纳。重要提示:不征收税款与免征税款虽然都不必缴纳税款,但两者是有所区别的。不征税表示该项不在征税范围之内,但免征税则表示该项在征收范围内,但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以后可以依法免征税款,因此,征地拆迁补偿费中的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要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免征。
因此,如果您获得拆迁补偿款之后,遇到相关政府向您征收相关税款,请提高警惕,必要时请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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