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事让人很头疼,比方说在农村建房子,很多人在为取得或者说为办理建房的合法手续,就把房子给建起来了,这种情况还很多见,实际上我们国家的法律有规定,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那么对于这种未办理任何建房手续,而建起来的房子属于违建吗?
针对违法建筑认定,主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一般而言,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视违法建设的具体情节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等措施或处罚。
对于何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上述法律法规并无具体规定。实践中可以参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第四条 违法建设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 (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在限期内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能够使建设工程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
(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但已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且建设内容符合或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后能移符合审查文件要求的。
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并不是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一概认定为违法建筑,对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并不属于违法建筑,也就是说,能补救的尽量补救。至于具体有哪些违章建筑可以不用拆除,请阅读我们之前写的文章,里面就有提到过。
最后,我们都知道在很早之前《土地管理法》并没有那么严格,很多的农房都是没有证件的,对于农民的宅基地大都采取十分简单的审批手续,往往宅基地划定的地块通过审批后,农民们都只会拿到一张纸,上面写着审批的内容,同时盖有政府的公章。当然还有很多其他因素,导致至今很多农民的房屋都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但这不是农民的原因造成的,而是由于法律部完善、相关部门懒政造成的,其不利后果不应当由农民来承担。所以,无证房屋不一定是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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