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对农民来说,最为关心的就是补偿款的问题了,很多农民都因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不合理前来咨询律师:土地征收补偿款归谁?又是怎么分配的呢?律师针对农民朋友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希望大家都能拿到合理的补偿。
土地征收补偿款归谁?
首先,被拆迁人要先搞清楚土地征收补偿费具体包括哪些。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可知,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土地征收补偿款怎么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属于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综上所述,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并不是村委会说怎么分配就怎么分配的,必须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凡是村委会擅自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的,都是不合理的。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遇到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不合理的情况时,被征收人千万别听村委会说什么就是什么,一定要记得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的时候,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依法维权,拿到合理的征收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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