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违建房的存在也是要肃清的。在农村地区,原先建房都不会去想办理手续,想建在哪里就建在哪里。国家现在渐渐将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由城市转移到农村,农村房屋建造乱象也得到的整治。很多人担心自家的房屋会被认定为违建房拆除。那么,农村拆违建的标准是什么呢?有什么法律依据?
归纳总结起来,有三部法律会直接影响农村违建拆迁的工作推进及执行:
一:《城乡规划法》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城乡规划法》不仅调整城市里的违建,更要管乡村的违建。在农村地区较为常见的一类违建,即涉嫌违反乡、村庄规划的房屋。例如,农民在自家原有住宅基础上扩建出的“后背房”“一体房”,用作厨房、厕所、浴室;农民出于新增的居住需求,擅自在原有房屋上加盖新楼层等。
有人认为,长期以来村里面自建房的事儿基本没人管,只要分给了宅基地就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建房。还有的农民朋友觉得法不责众,家家户户都这样盖,不应该说这些房屋是违建。其实,这些想法并不可取。
类似这些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原有结构的加建、扩建房屋,有的超出了宅基地审批面积,有的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有的不符合当地宅基地上自建房标准,均有可能被行政机关认定为违建进而限期拆除。
二:《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在农村地区出现的另一类违建,即非法用地类违建。例如,农民在农用地上建设住宅或其他非农业用途房屋。各地区曾于2018年集中清理整治的违建大棚房和2018年下半年开始的违建别墅清理整治行动就与此相关。
根据最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根据其用途大致可以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如果在农用地上建设住宅、休闲度假设施,实施商业经营开发,势必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行政强制法》
第一,行政机关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作出行政决定,责令违建当事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
第二,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依法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三,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时,必须告知违建当事人享有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定救济权利。
第四,《行政强制法》还专门为拆除违法建筑设置了公告程序。只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才可强制拆除。
征收实践中,困扰农民朋友的违建问题,多是前文中提到的房屋建设违反乡、村庄规划。
农民朋友的住宅房屋建于依法申请使用的宅基地上,符合土地用途,如果个别不法征收方试图“以拆违促拆迁”,就只能以违反乡、村庄规划为由给被征地农民施加压力。
乡、镇政府查处违建,也要遵循法定程序。农民朋友想要发现违建查处行动中的违法乱象,就要了解《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程序。
无论农村还是城市的建筑都是需要经过审批的,由于随着经济的发展,拆迁会造成巨大的利益再分配,导致一部分人会为了最大化的拆迁利益,私搭乱建,导致在拆迁的过程中会出现大量的利益纠纷,随着我国法制的完善,在进行拆迁时,为了实现拆迁进程的顺利进行,保证拆迁的合法性,降低拆迁过程中的纠纷冲突,一般会在拆迁之前先进行拆违确权。
网站版权归甜柚网所有 湘ICP备18004154号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