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在房屋征收拆迁工作中,还是违章建筑的处理上,不管是合法强拆还是违法强拆的现象一直存在,那么对于老百姓来说,收到强拆通知书怎么办呢?今天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来说一说。
首先看行政主体是否适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六十五条的规定:违法建筑可由县级以上规划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在实践当中,如果是城市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等部门作出该项决定,也是合法的。如果是村委会等不具有行政职权的组织或机关下达,那肯定是不合法的。
其次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如果是限期拆除通知书是由县级以上规划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作出的,其依据应是《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六十五条,如果是由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部门作出的,其依据应是《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七十五条,如果行政机关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适用法律错误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再者看程序是否合法
在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通知书应当写明救济方式,如载明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期限;送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时应当直接送达给受送达人本人,在直接送达遭遇当事人拒绝时,才适用留置送达,不得直接以“贴门上”等不合法的方式送达;通知书应当给当事人留出必要的拆除时间。如果以上程序有缺失,那必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最后预防强拆及时委托律师
为了防止我们的房屋被强拆,首先要把强拆通知书等一切有关部门下达的文件拍照留存,并且对建筑设施、家里的装修家居等用品拍照录像,做好所有的证据留存工作,避免被强拆了什么都拿不出来。做好这些以后,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他们专业的法律知识来帮助我们判断房屋要被强拆的合法性,并且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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