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违法违章建筑,相信经历过的人脑海中马上都会浮现出一个人的影子,而且记忆深刻,没错,就是城管,哪里有违法违章建筑,哪里就有他们神奇般的身影,他们是如何知道的,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如此精准迅速找到这里的,不知道,这大概就是中国城管被称为城市神守护的原因吧。
到底什么是违法建筑,相信大家心里还是比较模糊,下面小编先给大家说下概念:违法违章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是不是决定还是比较模糊,这么给你说吧,你想开个店,屋里怎么装修我不管,但是如果你加一个门头,就是招牌,就违法了,因为没规划许可证,这就是违章建筑,还有常见的你家房子规划证上两次,你盖了三层也是违法建筑。
好多人觉得这个离自己很遥远,其实不然,可能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那么违章违法建筑从发现、认定、处置是怎么个流程,下面小编给大家做个详细解答。
《物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对于这个规定确立了,无证房或是证件不齐全的房屋不再是一律认定为违章建筑,应当准确理解《物权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合法建造应是指建造时符合当时的规定,绝不是指现在的规定。
对违章建筑的界定与处理应把握以下三条:
第一,法律依据是关键。不予补偿的”违章建筑”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无偿拆除的建筑,不能以是否具有产权证或是相关批准文件作为判断是否是违章建筑的唯一标准。因此,只有违反了建告时的法律依据,才能确定是”违章建筑”。
第二,是否违章必须由法律授权的机关界定。很多时候相关单位就直接说人家是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但这话不是哪个机关单位都能够说的,房子是违章建筑,必须是法律授权即有权的执法机关才能界定。
第三,对违章建筑一定要依法严格处理。法律对违章建筑的处理是不同的。因此必须要把握好分寸,如果不把握分寸,则可能宽严皆误。
具体要怎么来处理呢?
首先是调查
不管是经过那种途径发现的违章建筑,一经发现,都需要调查取证,对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发现、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首先的去看,初步判定是否违法,拍照留影,寻找违建当事人及谈话询问记录,整个调查取证工作,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承担,乡镇政府不能独立完成的,区规划部门派员参与指导调查。
那么都会调查哪些情况呢,首先的弄清楚是谁建的,基本情况身份信息弄详细,违章违法建筑情况和面积及用途,座落位置、面积、结构、修建时间。
做好以上准备后,接下来就是认定。
然后再认定违法建筑
做好调查取证后,接下来就简单了,规划部门调取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规划区到房管部门查询该建筑的登记材料,通过对比,就一目了然,接下来就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个官方的权威认定就行了,就是写几个字,盖上公章就好了。
违章违法建筑的认定分两种情况,程序违法和实体违法。
程序违法是指 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通过调查取证,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属于程序性违法建筑。
实体违法是指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
认定了,接下来就该处理了。
最后再处置处理
处置分两种情况,自己整改或拆除,强制拆除,先给你个机会,自己一定期限内把违章违法建筑给处理了,如果规定期限内不处理,后果很严重,国家强制拆除,而且费用还的你出。
一、限期整改或拆除
(1) 限期整改
程序违法简单,补办下手续就好了,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当然,还有惩罚措施,限期内不改正就是罚款。
(2)限期拆除
对于实体性违法建筑,先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并同时下发限期行政相对人自行拆除决定书,告知当事人拆他违法违章建筑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其在几天没可以对此决定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听取其意见,并做好记录。对其提出的抗辩理由和证据二十日内进行复核。理由成立的,不拆,不成立或者不抗辩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予以采纳;规划部门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通知当事人。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书面决定。在限定期限内不自行拆除的,那就强制拆除。
二、强制拆除
首先有规划部门下发强拆文书,下发给当事人,并将执法文书张贴于违建当事人的门上或所修建的违法建筑物明显位置,就是公示下,同时留影锁定证据,并邀请当地村组负责人到场见证送达情况。
其次,有规划部门报请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后以县(区)政府的名义责令城乡规划局或城市管理局组织强行拆除,就是城管,最后实施拆除行动的是城管。
最后就是有城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作强拆方案并发布通告,七日内没人理,就强制拆除。
可见整个强拆过程,政府是给了很多次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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