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加入到被征收行列,农村土地征收也是有基本原则,那就是应当保证失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能被降低,目前农村征地补偿纠纷中因为地上物引起的很少,几乎都是因为对土地补偿引起的,很多地区的补偿款分配不合理就侵害了农民权益,导致被征收人生活水平大大下降,而农村房屋土地征收跟城里又不一样,很多人多少会有些疑问,农村土地征收有补偿款吗?补偿款是怎么来分配的?
改革开放之初,农村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设,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积极性,农村改革取得重大成果。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的大趋势愈发明显,这便产生了农村土地被承包却无人种的窘境。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基于此许多农户选择将土地通过转租、转包等方式给他人进行代耕,即实质上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自行分为了承包权和经营权,将经营权通过出租、转包等方式赋予他人。
为了应对承包人多将土地转租的大趋势,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实质上推进了我国农村土地从两权分置到三权分置的改革。三权分置的改革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有利于明晰土地产权关系,更好地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权益。
这里就有很明确的答案,就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款包含三个方面: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也就是说,农村土地征收时有补偿款的,而具体的分配是补偿给集体组织,并非个人所有。
分配的细则,也是有相关的规定的: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是应当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涉及村民重大利益的事项。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
因此,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分配,并不是由村委会直接决定,是必须经过村民讨论决定的,如果被征收人对村集体的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分配有任何异议的,都可以向上级反映或者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除此之外,《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征收补偿款计算方法的同时还规定征收其他土地补偿等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直接参照被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这也就间接的给地方政府统一补偿分配的权利。
目前很多地区对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分配,都已经规定了一定比例用于分配给农民,我们征地拆迁律师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农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有些差距,因为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所以征收补偿也是集体所有,我们享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但对补偿款的使用是直接影响被征收人,如果你感觉村集体对征收补偿款存在问题的,请尽早联系咨询相关的律师,以免自己的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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