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由于历史原因存在很多违建,就算到了现在有些老百姓因为不懂法律知识,或者图方便也有在建一些违建,违建的处理和拆除,对于老百姓来说,都是一种财产的损失,因此也引发了很多矛盾,不过违建的拆除有着很复杂的程序,也不是想拆就拆的,下面我们来看看违建的拆除程序。
一、进行立案:行政机关发现违法建筑或者收到群众对于违法建筑的举报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则需要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
二、调查取证: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委派具有执法资格、且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执法人员,去现场进行调查、检查,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调查、检查时,需制作笔录。
三、认定违法建筑事实并进行催告:有关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或者决定书等类似文书,让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四、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有关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且如果理由成立,则应当采纳。
五、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并依法送达:有关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催告后,当事人仍未履行,应当对其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强制拆除决定书中,需要载明:当事人的姓名、地址;违法事实和证据;救济途径等,并加盖作出机关的印章。
六、实施强制拆除行为:有强制执行权的部门,应当先向县级以上人民行政机关申请,由县级以上行政机关责成后,方可实施强制拆除;乡、镇行政机关可以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自行决定组织实施强拆。无强制执行权的机关则不能自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需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律师提醒:上述六个流程是合法拆除违建的必要流程,少一个都不能强拆违建,老百姓一定要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在遇到违法行为的时候,及时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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