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不少城市对规划区域内的违法建筑开展了整治活动。当这些违法建筑遭到拆除时,被拆迁者是否能够获得相关补偿,成为了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拆迁违章建筑是不能得到赔偿的。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及对违法建设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国务院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11年1月施行,其中对违章建筑的拆迁补偿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及对违法建设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程序未完结前,不能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违建房屋拆除补偿的几种情况
1、建筑本身有齐全的证件是合法的,但被拆迁方非法认定其是违章建筑而被拆除,以迫使被拆迁人接受对搬迁的不合理补偿。被拆迁人如果不了解的有关法律和程序,很容易被迫屈服,并以不合理的补偿条件签订拆迁协议。
这些房屋其实不是违章建筑,应按照合法住房标准给予充分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2、房屋有证书或者有其他问题,但在介绍无证房屋的律师的案例中也提到了这一点。由于历史原因、法律政策变更的原因,以及行政工作转移的问题导致的缺少证件的问题不属于真正的违法建筑。
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启动维权的相关法律程序,争取和合法建筑一样的补偿。
3,房屋确实是违章建造的。即使被判定为违章的,也并不意味着被拆迁人无法获得拆迁补偿。对于被拆迁人的其他合法的财产权益,被拆迁人仍可依法获得合理的保障和补偿。虽然这种补偿金额很难达到合法建筑补偿的程度,但被拆迁人仍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减少损失。
总的来说,违章建筑被拆,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如果是属于依法应当拆除的,全部拆除且不予补偿,而对于其他的可以补办手续的违章建筑,如果拆除,应该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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