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当土地被征收后,补偿款是否能依法及时分配到农民手里,事关国计民生。不过土地又归集体所有,并不属于个人,政府在支付补偿款的时候直接给了村里,而不是个人,那么土地征收补偿款最终应该归谁呢,下面我们来详细说下这个问题。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是归全体村民所有的,所以农村征地时,征地补偿款是归全体村民所有的,由村集体进行分配。也就是说土地征收款最终大部分是要分给农民的,那么怎么分配的呢,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一、土地被全部征收,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剩余部分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果土地被全部征收的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80%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平均分配给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
二、已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部分征收或征用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未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征收征用后,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平均支付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终上所述,也就是说,土地征收的补偿款最终绝大部分是要分配给农民所有的。分不分,怎么分绝对不是个别干部可以说了算的。当然,即便村民大会有权决定分配方案,也不是无条件的,其决定内容不能违法侵害村民正当权利,否则,村民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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