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被拆迁人应对起拆迁来,其实往往是有心无力,被拆迁人不懂法,也就不清楚拆迁所必经的程序是什么,应该怎么补偿才合理,这个补偿协议能不能签,拆迁方的行为到底合不合法等等。那么拆迁补偿不公怎么办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首先,自己要对法律充分的学习了解,懂得谈判方法技巧并要运用法律依据。根据《物权法》第42条第3款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自《物权法》实施以来,现有立法对保障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因实施房屋征收而降低生活水平。
其次,切记狮子大张口最后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若得知与拆迁方谈判的筹码后,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房屋市场价格等综合因素去和拆迁方要补偿。拆迁方既然选择和被拆迁人谈判,说明拆迁方想解决问题,给予合理补偿也就不远了,把握好时机不要报价。因为此时你报价多少都不合理也可能适得其反。要给拆迁方施加压力逼迫他们出价。
最后,《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法》规定自知道起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实践中,很多老百姓由于不懂法所以根本没有复议、诉讼时效的概念,他们习惯于把法律途径当做是最后的手段,等媒体曝光、上访等方式均无果之后才想到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是此时早已经过了法律维权时效,律师也没有办法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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